关于转发《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5-11-05 11:18 叶波  创新创业学院

关于转发《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现组织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校内遴选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推选项目,每学院每类型最多推选一个参加校级遴选,并于7月4日12:00前将项目材料发至陈蕾内网邮箱。


联系人:陈蕾,15285575267



贵州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7月3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

年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部署,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经研究,我厅将开展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工作安排,拟于2025年11月下旬举办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由南京大学主办。年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约200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二)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250项),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三)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约50项),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遴选对象

2023、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模块相关要求见附件3。

三、名额分配

各高校在组织校级遴选的基础上推荐2个项目。2个项目原则上不在同一个内容。

四、遴选要求

(一)学术交流项目。提交的论文成果要求必须依托项目产生,学生为第一作者,提交附件为论文(相关格式见附件3)。已发表核心论文以上项目优先推荐。

(二)成果展示交流。提交的成果要求依托项目产生,可实物展示,提交附件为展示内容(相关格式见附件3),以及其他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创业计划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书、成果鉴定与转化协议等。完成成果应用与转化的项目优先推荐。

(三)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交的成果要求依托项目产生,要求提交项目简介(简介格式见附件3)。获得第十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铜奖以上,实际注册企业并运营1年以上、业绩良好的项目优先推荐。除简介外,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计划书、财务报表等。

五、其他

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2.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成果网络填报操作指南

3.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4.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

5.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6.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

7.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

8.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作品评审标准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关闭窗口